存款保障委員會去年就存保金額上限由50萬元增至80萬元等優化建議進行諮詢,公眾諮詢期已於去年10月12日結束。存款保障委員會今日(6日)公布結果,認為現階段宜提升存保金額上限,由現時的50萬元增至80萬元;爭取第四季起分兩階段實施,並於實施後3年、即2027年檢討。
綜合收到的意見書及民意調查結果,回應者普遍歡迎及支持存保會提出的各項優化建議,高達八成受訪市民、消費者保障組織和相關專業團體,均認同將保障額由50萬元提升至80萬元,亦贊成其他優化建議。
存款保障委員會總裁陳羿(頂圖右)表示,在諮詢期間,曾有7間銀行表示應將存款保障上限上調至80萬,另有17間銀行則建議上調至100萬元;其中建議上調至100萬的銀行認為,除了提升存款吸引力,更有助前置式加強保障,但考慮到此舉非作為競爭工具吸引存款,故維持原先80萬的建議。
對於檢討期為何由以往的5年縮短至3年,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劉燕卿(頂圖左)解釋,此舉是因應美國近期銀行發生的事故,加上有銀行認為分隔5年才檢討太長,故決定縮短檢討時間。
對於將來會否考慮進一步上調保障額,存保會稱對此持開放態度,強調任何政策均須因時制宜。鑑於未來國際間存款保險的發展存有不少變數,該會會密切留意,亦會加快進行下一輪檢討。目標是在落實80萬元保障額的3年後再作檢討,並在隨後一年完成相關檢討工作。(記者 鄺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