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球王美斯「齋坐」大球場90分鐘,觸發捧場球迷不滿。在各方壓力下,主辦方Tatler Asia昨晚召開簡短記者會,宣布放棄1600萬元政府贊助,為事件承擔責任。表演賽以這樣的方式落幕,無疑令人遺憾。我們希望圍繞此事的爭端能按照合約條款處理,更希望香港盛事之都的聲譽不會因此事而受影響。
去年底國際邁阿密訪港的消息公布後,立即獲得廣大市民關注,球票雖貴仍在短時間內售罄,網上更一度爆炒到10倍價格,主因當然是主辦方宣傳球王美斯將隨隊獻技。事實上,無論國際邁阿密公開操練或是正式比賽,大球場都幾近爆滿,當中除了本地市民,還有一些是專程從內地和海外前來的,充分反映了美斯無遠弗屆的魅力。
對於美斯「齋坐」,部分球迷感到受騙甚至要求「回水」,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不過須指出的是,職業球員比賽壓力大,臨時出現傷病在所難免,能否出場作賽通常需要隊醫的認可,倘若美斯確是因為傷患缺陣,似不應強人所難。關鍵是主辦方在與球會簽約作賽時,是否在合約中盡可能涉及到了各種細節,對於關鍵球員出現傷病是否有足夠的附加條款等。在重視合約精神的香港,如有爭議就應按既定規則也就是雙方簽署的合約辦事。假如證實有人違反合約,那就要在法律框架內追究。事實上,消委會已提醒入場球迷保留門票、收據等以便日後追討。
香港過往曾邀請皇馬、曼聯等國際知名球會來港作賽,舉辦類似盛事可謂經驗豐富,為何今次卻「甩轆」?爭議焦點除了Tatler Asia與國際邁阿密的合約條款有沒有「漏招」,值得注意的還有,香港足總這次只是支持機構,而主辦機構過往主要從事奢侈品和時裝相關活動,組織商業比賽的經驗相對不足,其負責人昨於記者會上透露,根據與國際邁阿密的協議,美斯、蘇亞雷斯等球星除非受傷,否則均會作賽,可惜詳細的合約條款並未披露,深入檢討暫時也無從進行。至於特區政府,對國際邁阿密訪港一事相當投入,包括一直查詢有多少球員來港、什麼球員來港、出席什麼活動等,也有就活動細節與主辦方保持聯絡,包括在確認美斯無法上陣後一度提出補救措施等,上述努力無疑值得肯定,但在此基礎上是否還有改進空間?特別是政府作為1600萬元資助的把關者,對盛事素質的監管是否足夠?畢竟「美斯來港」與「美斯來港作賽」天差地別,球迷的反應可見一斑,輿論滔滔亦是合情合理,要確保公帑花得其所,確保盛事不會「貨不對板」,政府加強監督和引導均屬應有之義。
無可否認,這次活動不算完滿,但也不用誇大其後遺症。香港作為盛事之都不應為盛名所累:一是巨星的名氣不應超越合約條款的嚴謹,一切都應在法律規則的框架下進行;二是不必因單一事件否定各方的努力。香港盛事接踵有來,經濟復蘇社會和諧都需要更紮實的工作,希望各方持份者客觀總結這次表演賽所帶來的經驗教訓,從制度、合約、宣傳等方面作出改善,為廣大球迷和盛事參與者帶來更佳體驗,繼續鞏固並提升香港「盛事之都」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