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廣東省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2024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細化有關工作措施的通知》,制定39條細化措施,築牢2024年春運道路交通運行安全防線。
春運歷來是廣東省全年道路交通最繁忙、群眾出行最集中、安全風險最突出的時期。2024年春運是疫情防控平穩轉段後人民群眾出行意願充分釋放的第一個春運,據預測,全社會跨區域人員流動量將創歷史新高,同時疊加低溫陰雨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突出。據統計,春運首周,廣東已累計發送旅客2453.07萬人次,同比增長約42.49%;廣東高速公路累計車流量約5295.58萬車次,同比增長約11.81%。
39條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圍繞「人、車、路、企、治」5個方面強化工作落實,同時強化宣傳教育、應急處置2個保障,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力實現平安春運目標。
《通知》要求,各運輸企業要進一步開展專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操作規程學習,強化駕駛員防禦性駕駛、應急駕駛、特別是做好應急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自燃、爆胎,人員滅火、逃生等方面)培訓。各運輸企業領導班子對營運車輛駕駛員實行一日一聯繫、一提醒、一督促。長途客運企業嚴格落實長途客運車輛駕駛員停車換人和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制度。通過「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駕駛員的監控,及時預警提醒,嚴防因超速、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行為。
《通知》要求各運輸企業再排查所有參與春運的營運車輛,重點關注10年以上車齡老舊車輛,堅決杜絕車輛「帶病」運行。各地要通過抄告、通報、約談等措施及時處理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多次違法未處理的隱患車輛,按程序辦理清退手續。禁止未通過安全風險評估800公里以上客運線路車輛參與春運,禁止普通車輛運輸危險品或夾帶危禁物品、超限超載。共享外省籍貨車數據,對長期在廣東經營的外省籍貨車切實加強安全提醒和管理。
《通知》要求,春運期間,除保障公路安全運行開展的應急處置和必要連續施工作業的養護工程外,不得進行影響通行特別是佔用行車道的施工作業。對仍在施工的養護建設項目,要做好交通圍蔽和交安設施,按規定設置清晰可見的標誌標線、限速牌、減速帶、爆閃燈等。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要嚴格落實好交通保障「一保護、雙隔斷」措施。遇有交通擁堵時,要綜合採取遠端提示、近端疏導、分流繞行等措施,緩解交通擁堵。要加密公路巡查頻次,以車巡、人巡為基礎,綜合運營無人機、電子巡查等多種方式對事故多發地、施工點、易堵點、橋樑、隧道等重點路段、重要點位加強巡查。
《通知》要求,各運輸企業要完善制定運輸企業春運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承諾書100%簽訂。持續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嚴格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再次逐車核查危貨車輛牌證、衛星定位裝置、安全設施設備等,建立車輛安全隱患台賬。各客運站場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例檢、小件寄遞「三個100%」,嚴格落實班線客車進站發班等源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出站車輛安全帶、安全錘、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設備齊全。各網約車平台要加強異常訂單監測跟蹤,不得向「雙證」不齊車輛和駕駛員派單。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執法檢查。春運期間,各地要充實春運一線執法工作力量,對白雲機場、廣州南站、白雲站、深圳機場、深圳北站、羅湖口岸、東莞虎門站、惠州南站、湛江西站、潮汕站、廣佛路口、廣深沿線等交通樞紐及周邊路段實施重點管控。各地要嚴查節前節中節後酒駕醉駕行為,嚴查6座以上小客車(重點是麵包車、商務車)超員行駛,嚴查客貨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在高速公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乘客不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嚴查摩電超員、不戴安全頭盔、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利用社會媒介,廣泛推送春運安全提示、播放春運系列宣傳片、傳播公益廣告等,營造濃厚春運出行良好氛圍。要集中曝光一批禁止參加春運的客運車輛和駕駛人清單,曝光一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運輸企業。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梳理全省高速公路易堵路段、普通國省道易堵點位、長大橋樑隧道、春運期間不停工施工項目等重點部位,落實 「一堵點一方案」、「一橋一隧一預案」、 「一項目一方案」。春運期間實施「一日一研判」和24小時應急值守機制。各地公安、交通、氣象等部門加強聯動,做好降溫、陰雨、團霧等預警和應急信息發布。粵北山區重點路段要加強應急準備,落實應急搶險力量和融雪劑、掃雪車等應急資源保障,及時根據預警採取封閉道路、壓車通行等措施。(深圳特區報記者 嚴俊偉 通訊員 粵交綜)
圖說:圖為路政員在二廣高速指揮交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