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案,昨日(29日)透過風險評估抽查一個貨櫃,檢獲4200公斤鯊魚皮,市值約170萬元。其後根據收貨人地址,到上環一間公司將負責人拘捕。海關呼籲,《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修訂已在去年底生效,任何人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下進出口相關物種即屬違法,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黎子康今日(30日)表示,早前透過風險管理和分析,鎖定一個從泰國運到本港的貨櫃,報稱載有乾鯊魚翅,昨日在葵涌海關大樓進行檢驗,發現171箱懷疑受管制的鯊魚皮。經漁護署進一步核實,確認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中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中附錄Ⅱ所列明的瀕危物種清單上。行動中共檢獲4200公斤鯊魚皮,市值170萬元。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1組調查主任胡雪兒表示,接手跟進後到上環收貨公司,拘捕一名67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再有人捕。
胡雪兒指出,《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修訂已在2023年12月15日生效,包括附件Ⅰ至附件Ⅲ的物種,即有更多物種加入受管制名單,藉此保護受管制的動植物。海關會繼續透過情報分析,抽查和檢驗進出口本港的貨物和旅客,以及聯同漁護署打擊非法走私活動。
海關重申,《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列明,任何人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情狀下,進口、出口或管有相關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罪款1000萬元及1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1組調查主任胡雪兒(左)、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黎子康。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