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E Technologies Limited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其董事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2.5萬元(合共5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一名僱員的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合共約6000元,亦沒有在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仲裁處)判令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約7000元的款項。上述違例情況是該公司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公司的董事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以及按勞資審裁處或仲裁處的判令支付款項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