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全國首個《新能源汽車車內空氣質量健康評價指南》(簡稱《評價指南》)團體標準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由市生態環境局聯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共同提出,由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起草,多家車企和檢測機構參與編制,是國內首個針對新能源汽車車內空氣質量健康,同時涵蓋污染物限值指標和檢測方法的團體標準。該標準以鼓勵提倡的方式,引導行業內企業自覺、自願執行。
據悉,《評價指南》聚焦車內空氣質量控制和檢測,主要適用於評價銷售的新能源汽車車內空氣質量,使用中的車輛和其他類型車輛可參照使用。《評價指南》正文共分為六部分內容。其中,在車內污染物限制要求部分,《評價指南》對標了國內外十餘項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標準,在現行國標8種污染物的基礎上,增加了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指標,並對污染物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四種污染物的限值要求在《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GB27630—2011)的基礎上進行了收嚴。在檢測方法上,接軌國際標準《公路車輛內空氣 第1部分:整車試驗室.駕駛室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測定方法和規範》(ISO 12219-1:2021)的高要求,完善受試車輛、整車試驗室、輻照裝置和採樣裝置的技術要求,保障消費者環境健康。(深圳特區報記者 竇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