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0日)下午再拘捕一名女子,她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
被捕人士為一名51歲女文員,她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並呼籲他人在選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廉署將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調查發現,被捕人士轉載的帖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廉署將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
廉署負責執行《選舉條例》,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所有破壞和操控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及廉潔。
《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提醒市民,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廉署再三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轉載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