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演藝市場高質量,近日,廣州出台相輔相成的《廣州市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方案》《廣州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實施辦法》三份政策,形成廣州推動演出市場長期、中期、短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組合拳」。其中,廣州將設立演出補助專項資金,每年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今年前三季演出票房收入50億
廣州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瑜梅介紹說,廣州市今年演藝市場強勢復蘇、持續火熱。據統計,今年前三季度廣州舉辦5000人以上營業性演出105場,各類演出吸引觀演人次超過2300萬,票房收入近50億元。
設立演出補助專項資金 每年補助最高3000萬
作為廣州打造國際演藝中心的長期政策,《國際演藝中心方案》提出建設「四個中心」,即國際文藝精品智創中心、國際演出中心、國際演藝消費中心和國際演藝會展中心,全力構建「灣區核心、國內標桿、國際一流」的文化演藝矩陣。
同時,該政策在推出優質作品、打造人才方陣、盤活演藝資源、培育新型演出空間等方面積極作為,讓世界級的名家、名團、名作、名劇匯聚廣州,把廣州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美譽度的國際演藝中心。
而《「文旅體一證通」審批改革方案》,則明確了簡化營業性演出審批流程的措施辦法。根據不同的服務對象,分別實施「穗園通」、「穗演通」,分別面向文化產業園區,實現「一次申請、一證准營」;面向演藝場館和體育場館,實施「簡材料,縮時間、優流程」為主的服務模式,文化行政部門審批時限減縮至5個工作日內,公安機關受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審批時間,減縮至3個工作日內,達到為審批流程「瘦身」、為政務服務「強身」的目標。
劉瑜梅在介紹《演出市場繁榮發展實施辦法》時稱,該政策包括促進演藝經濟高質量發展的10條激勵措施,其中,明確在廣州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演出補助專項資金,每年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5000人以上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主辦單位,按照演出規模給予補助,單場演出最高補助2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200萬。此外,在廣州市全年票務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的營業性演出票務公司,按照票務收入的千分之一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作為「文旅體一證通」第一批試點單位,寶能廣州國際體育演藝中心常務副總經理呂燕卿稱,以「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方案為例,公司做了初步估算,方案實施後,演出審批效率提升,售票周期延長,全年可承辦演出場次將從60場增加到80場,既滿足更多市民群眾觀演需求,又顯著拉動我市文旅消費。(記者 黃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