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4日)起訴3名內地男子,涉嫌在上白泥附近香港水域內的一艘內地船隻上進行非法捕魚作業。
昨日(3日)約中午12時,水警人員在上述水域執行職務時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進行非法捕魚活動,遂截停有關船隻,並通知漁護署。經調查後,漁護署今日以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落案檢控該3名男子,案件明日(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不論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頂圖:被截停的內地漁船。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