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聯合發布通知,就《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修訂稿徵求意見稿)》(下簡稱「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標誌着醞釀已久的「跨境理財通2.0」即將推出。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便利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促進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自2021年9月10日開啟試點,兩年來業務規模穩步增長。作為「跨境理財通」業務首批試點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率先落地首批「跨境理財通」業務,並實現香港和澳門、南向和北向、線上和線下全面首發。截至目前,近2萬個人投資者通過廣東中行簽約「南向通」和「北向通」業務,投資產品持倉餘額超5億元,保持市場領先。
廣東中行在總行統籌下,充分發揮全球化、綜合化經營優勢,聯合中銀香港和澳門中銀共同推進「跨境理財通2.0」優化升級工作,目前已在業務流程、系統開發、產品甄選、客戶服務等各方面基本準備就緒。下階段,將在監管部門支持指導下,繼續做實做細「跨境理財通2.0」業務開辦工作,為建設便捷高效的跨境資產配置通道、支持粵澳港大灣區互聯互通持續貢獻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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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支持大灣區內地及港澳居民個人投資對方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其中,「南向通」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在港澳銷售機構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出資金購買港澳銷售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反之則為「北向通」。根據細則徵求意見稿,「跨境理財通2.0」在以下三個方面將迎來重大優化升級:
升級①:降低投資者准入門檻。「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同時,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作為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
升級②:擴大合資格產品範圍。在「北向通」投資產品範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升級③:適當提高投資者個人額度。將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記者 黃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