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12月1日)提醒食物業界和市民,《202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今日起全面生效,將 「部分氫化油」(即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主要來源)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而相關標示規定的條文亦於今日同步生效。
發言人表示,為配合世界衞生組織提出至2023年從全球食品供應中消除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目標,並按照政府於2018年公布的《邁向2025: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中提出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修訂規例》訂明在本港食品供應中禁止「部分氫化油」的相關條文於今日生效,從源頭消除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以保障市民健康。
另外,與《修訂規例》一併提出的《2021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相關條文亦於今日生效。
《修訂規例》於2021年6月11日刊憲,立法會於2021年7月完成相關審議工作。《修訂規例》旨在更新和加強規管食物中三類霉菌毒素,即黃曲霉毒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又稱嘔吐毒素)及棒曲霉素;以及訂定或更新五種其他有害物質,即苯並[a]芘、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調味品和擬供嬰兒食用的配方產品中的最高含量。
《修訂規例》分兩階段實施,其中將部分氫化油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及相關標示規定的條文定於2023年12月1日生效,其他修訂條文則於2023年6月1日已生效。(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