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場監管消息,今年10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稱《若干規定》)正式施行,為推進《若干規定》平穩有效實施,今日(11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水務局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全市水電燃氣加價行為治理的通告》。
全文如下:
關於加強全市水電燃氣加價行為治理的通告
《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稱《若干規定》)於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推動《若干規定》順利實施,確保國家水電燃氣價格政策嚴格執行,全市水電燃氣收費行為合法規範,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水電燃氣價格政策。供應企業要嚴格執行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政府定價和相關價格政策,及時向社會公示價格,不得擅自在政府定價基礎上加價或者加收其他費用。
代收費人(包括但不限於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物業服務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者管理人等單位和個人,下同)應當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政府定價和使用人實際使用數量收取費用,不得加收其他費用。代收費人收取水電燃氣費用,應當提供發票或者收據,發票或者收據應當載明水電燃氣的價格和實際使用數量。
二、嚴格查處水電燃氣加價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供應企業(即供水、供電、燃氣公司)價格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擅自加價、收取明令禁止取消的收費項目、自立名目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街道辦事處負責查處代收費人違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費用的行為,重點查處代收費人未提供載明水電燃氣價格和實際使用數量的發票或收據、未按照政府定價和實際使用數量收取費用、加收其他費用等行為。
三、全面糾正不規範收費行為。供應企業、代收費人等收費主體應對照《若干規定》要求開展全面自查,自行糾正不規範收費行為。整改規範階段結束後,執法部門對違反《若干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
四、暢通市民投訴舉報渠道。我市「水電燃氣加價便民舉報專線」已上線運行,市民可通過撥打12345、12315,選擇語種後按「8」直達水電燃氣加價便民舉報專線;或通過「民意速辦」小程序點擊「主題下單-水電氣加價問題」,快速諮詢、投訴和舉報。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水務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