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神威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炒酸棗仁配方顆粒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神威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炒酸棗仁配方顆粒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
二、對該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三、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相關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