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登記系統早前出現不尋常取消現象,特首李家超曾嚴辭批評破壞器官捐贈行為「簡直是恥辱」。警方經調查後,網罪科今年6月初拘捕4男,涉嫌盜用他人或使用過往被「起底」市民的個人資料,申請取消器官捐贈,當中不乏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及藝人等。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8日)起訴其中兩名分別為19歲及47歲男子合共三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將於11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顯示,被捕4名男子分別為19歲學生、22歲室內設計助手、45歲電子技工及47歲自僱人士。警方相信疑犯利用曾被「起底」市民的個人資料,將一個或者多個目標人物的中英文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輸入系統取消器官捐贈,被取消登記人士包括特區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藝人及數名普通市民。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 ,任何人意圖犯罪、不誠實地意圖欺騙、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而取用電腦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