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房委會拒絕將同性配偶列為家庭成員的公屋政策,及同性配偶未能成為居屋單位合資格住戶的政策,屬歧視及違憲。房委會曾就兩宗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房委會今日(7日)晚上表示,決定就上訴庭的判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房委會指出,上訴庭的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並對房委會的政策影響深遠,經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但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結,房委會現階段不宜就案件及相關政策事宜或個別個案作任何評論或討論,包括相關法律觀點。(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