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除夕)至今,哈爾濱市公安局組織全市公安機關強化對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打擊查處力度,重點加強對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對非法燃放煙化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市公安機關共出動警車3612餘台次,出動警力11352人次,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466起,處罰410人,罰款344人,罰款金額共計51200元;查處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勸阻制止燃放5468起,批評教育5927人,收繳煙花爆竹3725箱(件)。
哈爾濱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的相關要求,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全面加強社區及路面巡邏查處力度,將警力分佈到街巷及居民小區,開展定人、定崗式巡控,及時發現、查處違規燃放人員。全局轄區派出所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組織民警對商場、市場、日雜商店等重點場所進行常態化巡查檢查,及時查獲非法儲存、售賣煙花爆竹行為。各分局在「警車巡起來,警燈亮起來」的基礎上,還積極發動社區、物業、志願者及環衛部門聯合開展工作,加大巡邏範圍和頻次,對各類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及時查處,及時勸阻。
2月1日19時許,南崗分局王崗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在王崗鎮綏化西路與南興街交叉路口處,違法行為人何某龍正在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當場對其處以罰款處罰。
17時50分,道里分局巡防大隊民警在麗江路貝肯山一期成功勸阻一名正要燃放鞭炮的群眾。經過批評教育,該人認識到錯誤,並填寫了保證書。
全市公安機關上下齊動,共同發力,積極宣傳和倡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新理念。民警將哈爾濱市公安局印發的《致廣大群眾一封信》等禁燃禁放宣傳材料分發至轄區經營者手中,宣講有關法規政策,勸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嚴格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同時,民警還充分利用商超區域人流密集、人員流動大優勢,組織發動商超工作人員向過往群眾發放禁燃禁放宣傳材料,形成禁放區域內商家不賣、群眾不買不放煙花爆竹的濃厚氛圍,進一步增強了群眾知曉率和禁燃禁放意識。
哈爾濱市公安局還積極拍攝製作了《禁燃禁放 孩子們有話說》《安全防範記心間 平平安安過大年》等多條公益短視頻,全媒體對外發佈,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傳播文明新風,倡導綠色生活,並向全市人民發出倡議,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共同保護冰城的生活環境;同時,組織各分、縣(市)局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以及轄區企業、商鋪LED電子屏滾動播放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視頻,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各級媒體積極轉發,廣大市民朋友也紛紛將視頻轉發到朋友圈、微信群,號召親戚朋友共同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此外,哈爾濱市公安局充分發揮「平安哈爾濱」微信公眾號信息傳播速度快、受眾面廣的優勢,及時報道公安機關開展非法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的信息,以及打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由於哈爾濱市公安局不斷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禁放理念逐漸深入人心,獲得越來越多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紛紛上交自己購買或者家中存放的煙花爆竹,形成了人人自覺抵制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群眾趙先生來到平房分局,在上交完煙花爆竹後說道:「交到你們手裏,我也放心了,想好好過個年,沒必要非得放鞭炮。」民警對趙先生的做法給予了表揚。(裴振萍 于子雄 張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