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至今,黑龍江警方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60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26名,實施預警成功勸阻141505件次,電詐案件發案環比下降26%,為群眾挽回損失340餘萬元……這組沉甸甸的數字,凝聚着冰城公安民警的智慧和汗水,表達了向電詐違法犯罪持續重拳出擊的堅強決心。
今年以來,針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哈爾濱市公安局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堅持合成作戰,強化預警反制,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切實從源頭剷除滋生電詐犯罪土壤,全面提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能力和水平,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態勢,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財產損失,切實守護好群眾「錢袋子」。
合成作戰有威力 吹響打擊電詐犯罪「衝鋒號」
5月13日晚11許,在哈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成立的指揮部,伴隨着行動指揮員的一聲令下,來自刑偵支隊、南崗、道里、道外等多地警方共300餘名警力,猶如神兵天降,突然出現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面前,一舉摧毀了位於哈市多個地區的8個電詐窩點,將8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成功抓獲,當場繳獲作案手機100餘部、銀行卡129張、手機卡300餘張。
哈爾濱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主任田勝說,打擊電信詐騙網絡犯罪刻不容緩,我們始終堅持以打促防、以治促防,全面提升打擊、治理效能,有力地震懾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以打開路、以打促治、精確打擊、全面防範」,按照這一原則,哈爾濱市公安局始終堅持強化破案攻堅,重拳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中,進一步整合資源,提升綜合研判、大案攻堅、類案打擊能力。尤其針對境內電詐窩點進一步加大線索核查打擊力度,實施重拳打擊。年初至今,哈市警方抓獲了1326名電詐犯罪嫌疑人,破獲了608起電詐案件,打掉了524個為電信網絡犯罪提供通聯工具、資金轉移支付、技術支撐黑灰產犯罪,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斬斷非接觸類犯罪鏈條,是此次戰役重要一環。哈爾濱市公安局強力開展「斷卡」行動,不間斷開展集群打擊,重點打擊收卡、販卡的「卡頭」和組織者,搗毀活動在哈市收販卡犯罪團伙,切斷哈市與省外、境外的「兩卡」輸送通道。在年初至今的「斷卡」行動中,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22人,繳獲銀行卡786張、查扣涉案手機385部,對1385名涉嫌買賣銀行卡賬戶、涉嫌買賣租借他人手機卡的人員實施懲戒,並予以媒體曝光,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同時,哈爾濱市公安局對轄區內涉詐人員、涉「兩卡」人員等高危人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全面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科技賦能有效果 架起快速攔截止付「防護網」
「預警平台發佈電詐預警信息後,我們要做的就是與時間賽跑,與騙子比速度,因為哪怕只慢一秒,下一秒鐘群眾的辛苦錢就有可能被騙子轉走」市公安局反詐中心預警組組長麼久人說。
為提高預警效能,哈爾濱市公安局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探索技術反制新途徑,在選調人員組建預警勸阻工作專班,配齊相關軟、硬件設備基礎上,積極協調電信、銀行、網絡等行業主管部門,發揮數據資源優勢,利用通聯數據、網絡數據、移動數據、支付數據等各種數據資源,分析研究潛在受害人信息,進而做到精準預警,全方位開展技術反制工作。
同時,哈爾濱市公安局大力推廣公安部反詐微信公眾號和「金鐘罩警民聯防平台」小程序,截至目前,全市「金鐘罩」註冊人數、受保護人數要達到轄區總人口的50%以上,全年要達到70%以上,預警勸阻率要達到100%。
重磅宣傳有成效 增強全民反詐防騙「免疫力」
「為有效預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提高群眾自身防範意識是關鍵」哈爾濱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民警李欣蕾介紹說。為此,哈爾濱市公安局不斷提升防範電信詐騙的宣傳水平和能力,積極營造人人知曉、全民反詐的濃厚宣傳氛圍,力求宣傳空間無死角,宣傳對象全覆蓋,宣傳方式常更新,廣泛延伸宣傳觸角,確保反電詐宣傳融入百姓生活。
目前,在哈市繁華景區、重要商圈、公共娛樂場所、社區電梯間、物流、旅店等公共場所,以及地鐵站、火車站、碼頭船舶等群眾出行交通工具上,群眾隨處可以看到反詐宣傳視頻、橫幅、海報、標語等,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宣傳,截至目前,哈爾濱市公安局共組織開展反詐集中宣傳活動 80餘次,懸掛反詐條幅3400餘條,張貼宣傳海報12000餘張,在全市1800餘塊大屏幕上進行循環播放反詐宣傳視頻。
哈爾濱市公安局創新宣傳方式,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織密反電詐防護網。市局反電詐中心與新聞宣傳處密切配合,以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精心製作15部反詐宣傳小視頻,在「平安哈爾濱」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台等APP中播放;開通「反詐騙小衛士」直播,線上與網友互動,解答電詐預防相關問題,均收到良好宣傳效果。
民生無小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任重道遠。冰城公安將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持續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嚴打高壓態勢,絕不給電詐犯罪留有滋生土壤和作案空間,切實紮緊看牢群眾「錢袋子」。電詐不停,冰城公安民警反詐不止!(裴振萍 張曉磊 黃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