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利萍 報導:6月3日,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就新近制定出臺的人才新政“12條”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解讀。其中,山西省科技廳副廳長張克軍圍繞山西科技創新重大需求,談到將如何具體實施“12條”措施時表示,山西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簡稱“三大獎”)的第一完成單位,配套獎勵標準由1:1提高到了1:10,山西的配套獎勵額度處在了全國的第一方陣。
張克軍稱,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16個省、市、自治區沒有配套獎勵,有7個省、市、自治區按照1:1配套獎勵,還有部分省獎勵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由此可以看出,山西這個獎勵力度是非常大的,也是空前的。
發力人才窪地建設勢在必行
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時,要求山西“建立一支充滿活力和創新精神的高水平創新型人才隊伍”。今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視察時,再一次對山西提出指示:要在完善創新制度、集聚創新人才等方面持續發力。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2017年以來,山西持續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並取得了顯著成效:党管人才得到不斷加強,人才政策體系日趨完善,人才經費投入大幅增加,人才平臺建設提速提質,高層次人才引育初見成效。
然而,山西也清醒地認識到,本省人才工作仍然存在著諸多突出問題。為此,山西省上下聯動,對本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確定的任務和已經出臺的文件逐一進行梳理,對全省人才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為切實打通人才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真正讓廣大人才享受到改革紅利,山西省各職能部門更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進行針對性的政策設計,制定出臺了《山西省建設人才強省 優化創新生態的若干舉措》,也就是山西人才新政“12條”。
細數科技創新政策乾貨滿滿
此次出臺的人才新政“12”條,既著眼人才培養、引進、評價、流動、激勵、服務六個環節,也考慮了人才關心的工作、事業、生活、人文四大環境;既有針對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的,也有針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各類新型研發機構的;既有對原有人才政策的優化細化實化,也有很多體制機制上的改革創新突破,還填補了一些政策空白。
張克軍介紹,山西圍繞科技創新重大需求,強化依託科研攻關項目和平臺培養人才團隊,即“項目+人才”模式。該模式通過設立創新團隊專項,把人才團隊培養作為本省基礎研究計劃、重點研發攻關計劃等科技項目的重要任務,同時在山西省實驗室、山西省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基地建設中明確人才團隊的培養任務,從而實現項目、人才、平臺的有機結合。
與此同時,人才新政“12條”聚焦山西14個重點產業領域,將通過項目合作、聯合建立研發中心等途徑,加大柔性引才力度。設立“京津冀——晉”科技合作項目專項,重點支持京津冀高校、科研機構在本省開展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以重大科研攻關項目為引領,集聚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地區的優勢科技資源,推動先進技術、成果和產品落地轉化。
山西人才新政“12條”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尤為空前:強化結果導向,建立成果獎勵、項目獎勵、特殊津貼相結合的優秀人才支持激勵體系。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簡稱“三大獎”)的第一完成單位,配套獎勵標準由1:1提高到1:10,按照現在國家獎勵標準,分別給予300萬元和150萬元的獎勵,對承擔國家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的單位,按照項目實際國撥經費的3%-5%獎勵研發團隊,最高獎勵額由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張克軍坦言,這些激勵措施,就是為了鼓勵和支持山西省的科研人員多拿國家項目,解決好國家層面的技術難題,提高山西的科技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