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1月23日,雲南省醫療保障局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醫療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出台10條「特殊醫療保障報銷政策」,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及時就醫,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1、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家屬、陪護、醫務人員及其他密切接觸人員等全部納入保障範圍。
2、將救治所需藥品、檢測試劑、診療項目等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不受現行醫保藥品、診療項目(耗材)、醫療服務設施等「三個目錄」範圍的限制。
3、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保障作用,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和確診病例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4、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先行預撥一定資金,支持集中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及時開展救治工作。
5、支持就地就近就便治療,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支付醫療費用。
6、簡化結算報銷手續,第一時間審核、第一時間結算、第一時間撥付,救治醫療費用單列預算,不受醫保總額控制限制。
7、用於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機構均可先採購後備案。
8、防控用品臨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範圍。
9、做好特殊報銷政策宣傳,強化救治人群服務、及時報銷費用。
10、做好動態監測評估,及時報送本地區病例人數、醫療費用、醫保基金和醫療救助基金支出情況。(張興明 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