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出境游是時下度假的熱門選擇,不少旅客回國時會給自己或家人帶上一份「伴手禮」,然而境外一些「特產」卻是明令禁止攜帶入境的。深圳海關2月22日通報,該關日前在皇崗口岸查獲1起旅客違規攜帶瀕危動物製品入境情事,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為石珊瑚、唐冠螺。
據了解,深圳海關隸屬皇崗海關現場關員通過CT機圖像,發現一名經皇崗口岸入境的男性旅客行李內攜帶有疑似珊瑚狀、螺狀物品,後開箱查獲疑似珊瑚1株、唐冠螺1個。當事人表示上述物品是自己從馬爾代夫旅遊時購買的「當地特產」,計劃作為「伴手禮」贈送親友作為裝飾品擺設。
經鑒定,海關此次查獲的珊瑚為石珊瑚,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保護物種;螺製品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唐冠螺。當事人涉嫌違反海關規定,目前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廣大旅客,郵寄或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由海關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