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5日电(记者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日前对纠正“四风”工作作出部署,在2018年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以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集中整治工作将聚焦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等问题;查处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寅吃卯粮、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查处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查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还将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四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内蒙古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从今年1月底至12月份进行,分动员部署、整治行动、汇总分析、建章立制四个步骤,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挂号督办,快查快结、巡视巡察、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等方法措施组织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