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约车业务在发展迅猛的同时,也对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挑战。如何有效监管,以实现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今年呼和浩特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聚焦的热点民生话题。
出行新业态释放经济新动能
“我近两年基本不怎么开私家车,出门都用手机叫车,非常便捷。”说起网约车,政协委员王国强赞不绝口。王国强告诉记者,他今年提出了《关于加强网约车管理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和市民乘车体验的建议》。
“网约车是创新业态,这种‘互联网+交通’的新模式改变了许多市民的出行方式。”人大代表李翠琴告诉记者,网约车平台对司机和乘客的供需两端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降低了自驾出行比例,减少了城市道路拥堵,创造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目前,‘互联网+交通’已涌现专车、快车、顺风车、巴士、代驾等多项服务。”政协委员石浩鲁认为,快车、顺风车等业态充分调动社会闲置资源,体现了分享经济化解社会问题的强大适应性。
融合发展考验传统监管模式
“网约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规的制定完善没有赶上市场发展的步伐。”王国强表示,“当前,网约车还无法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存在粗监管偏松散、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平台有漏洞、人车不符、线下交易有安全隐患等问题。
“以目前下载使用率较高的“滴滴出行”APP为例,网约车出行方面仅设置了‘顺风车’‘快车’‘豪华车’三个类别,‘顺风车’突出经济性,‘快车’突出便捷性,‘豪华车’则更注重尊崇体验,更多地服务于高收入人群。”王国强认为,这对于希望更多压缩出行成本、得到更好乘车体验和团体出行的消费群体来说,目前的服务层次划分和服务模式选择,显然不能满足其个性化出行需求,“网约车的交易由手机端完成,双方达成约车意向后,电话联系即可,交易过程隐蔽性强;车辆外观没有任何标志标识,很难通过车辆外貌判断该车是否为网约车;由于对其经营监管不严,网约车服务质量和乘客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王国强认为,尽管目前经营平台实行打分机制,但惩处力度不足。
在石浩鲁看来,对于网约车等分享经济形态的监管,若坚持传统行业的监管理念,则会不利于行业创新。
王国强表示,网约车的监管,“收”和“放”需平衡。既要为创新业态发展创造充分的空间,又要就如何规范驾驶人和车辆等问题进行明确规范,要在管理规范化和使用便捷性之间取得平衡。
“互联网+”时代呼唤智慧交通
王国强建议,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发展,网约车经营平台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和出行人群需求,实现消费需求的精细化、多元化、差异化。参照发达城市网约车先进管理模式,增设“商务车”模式选项,以满足聚会、家庭出行及有商务接待等消费群体的出行需求。网约车经营平台要进一步研究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拓展和深化服务形式。
“政府如何改进创新与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绿色出行和安全出行意愿相符的监管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人大代表魏天星则建议,“当前网约车业务发展速度很快,定制化、共享式等新模式层出不穷,国家应加快出台相关管理法规,但要鼓励创新,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在谈及“互联网+交通”的长远发展,不少代表、委员都一致认为,政府需进一步开放交通运转数据和流量数据,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让政府与企业共建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治理,破解交通问题,全面打造智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