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做好2018年度医疗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自治区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09亿元。
据了解,该笔专项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保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