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芳报道:记者从广东地税获悉,近日,广东地税“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双平台)正式上线,并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此举集成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成果,将有助于加快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介绍,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推行三项制度试点方案,确定了31家单位开展试点。其中,广东是全国两个全省国税、地税系统开展全部三项制度试点的省份之一。2017年10月1日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国地税联合制定的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表示:“抓好三项制度试点,是广东地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税务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双平台上线:为三项制度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
广东省地税局法规处副调研员李祖光介绍,“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通过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增加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信息存储上传模块,完善存储、查询、调阅、搜索、统计、管理功能,实行“一户一档”式数据存储、多口径搜索调阅、省市两级协同管理,有效实现记录过程信息化、数据整合规范化、档案管理智能化。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则将目前分散于网站、微信、大厅等渠道的公示信息,通过公示平台进行集中公开。记者发现,在广东地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首页分为公示事项导航区、图片新闻区、简介展示区、最新发布展示区、链接地市专栏区、结果事项展示区等6个区域,分事、分项、分类展示全省地税系统相关执法信息及三项制度工作动态。公示平台实现全省地税系统互联互通,社会公众进入省局公示平台即可查询各市(区)局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实现“上一家网,查全省事”。
国地税合作:实现1+1>2的联动效应
“作为全国仅有的国地税同步推行‘三项制度’试点的两个省份之一,广东税务部门在目前国地税良好合作基础上,有机互动,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共同打造国税地税合作升级版。”广东省地税局总经济师罗达佳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6月,广东国税、广东地税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联合印发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拉开国地税合作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序幕。试点方案印发后,国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全方位,全覆盖落实试点任务,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联合公告“三项制度”试行办法。据悉,广东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行办法,是该方面全国首个国地税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能够有效保障和监督税务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更好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管齐下:让税务执法更透明、更公正、更严谨
结合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广东地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看得见”。试点推行以来,累计公开执法事项1084项。
广东地税通过引入整套执法记录仪,以实时音像直播方式,对税务人员出示检查证件、交接检查文书、查阅企业账册、封存现场资料、拷贝电子数据、电话催报催缴、纳税咨询和税务约谈等一系列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零遗漏记录。揭阳市揭东区地税局征收管理股负责人姚立波在接收采访时表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让税务干部自觉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良好形象,也使得纳税人的配合度进一步提升。”目前,广东地税已配置执法记录仪1195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后,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的能力,而且执法事项经过法制审核后,税收执法更加严谨规范,税务干部执行起来更有“底气”。
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地税系统内外部监督发现执法过错总数较2016年降低13.46%;在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广东地税排名提升了11位。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表示,“广东地税将勇于担当,不负重托,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着力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法治水平,努力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