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0月1日起施行
郑州月工资最低标准:1720元
暂列中部6省省会城市第一位
河南商报记者 崔文 实习生 娄韩菲
9月6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10月1日起,河南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5元、13元。
【调整】
月最低工资标准涨了120元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以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保障改善民生的预期目标,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省人社厅拟定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报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并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
【纵向对比】
郑州最低工资标准
10年涨了超1000元
我省2015年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5元、13.5元、12元。此次上调,在原有标准上涨了120元。
而在这之前,河南省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分别为380元、300元、240元;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则上涨100元,分别为480元、400元、320元;2007年10月1日起上涨到650元、550元、450元;2010年7月1日起上涨150元,为800元、700元、600元;2011年10月1日起上涨到1080元、950元、820元;2014年7月1日起上涨到1400元、1250元、1100元。
【横向对比】
不如上海北京
但将比太原、武汉高
专家分析,最低工资较高的地区多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带,根据排名,上海、天津、北京、广东、江苏分列第一至五位。西南、西北、东北等地区的工资标准较低,西藏和广西排名垫底,广西第四档最低工资仅为1000元,不及上海的1/2,成为全国工资标准最低的地区。
在中部六省中,山西、湖北、安徽、江西执行的还是2015年的标准,各省一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山西1620元、湖北1550元、安徽1520元、江西1530元,湖南2017年7月1日起调整为1580元。
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后,郑州将暂时排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的第一位。
【普及】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哪些方面?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但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