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苑立報道:廣東省政府日前出台的《關於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城市裏的科技工作者前往農村幫扶創新創業。凡取得淨利潤的,允許按淨收入60%的比例獎勵特派員。同時,政府還為特派辦提供多項優惠措施。
鼓勵下鄉去當特派員
據介紹,廣東省將科技特派員分為公益型科技特派員和創業型科技特派員兩類。公益型科技特派員主要為支撐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的創新提供智力支持。創業型科技特派員,主要從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返鄉創業大學生、退伍轉業軍人等能人中選派。
特派員下到農村後,可創建創業培訓基地、農業科技孵化器等,以創業輔導、技能培訓、提供科技資料等形式,與鄉民共同創辦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和涉農企業,可以入股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幫助農村早日脫貧奔小康。
創業有效益重獎六成
對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的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政府部門會提供相關的優惠政策,金融機構將開辟科技特派員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給予信用優惠和利率優惠,降低特派員創業融資負擔。
為保障科技特派員取得合法收益。廣東省明確規定,科技特派員在農村創辦的企業實體有淨收入的,可按不低於60%的比例提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