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有外地企業因“缺紙”拿不到商標注冊證 而商報也關注了鄭州出生證明“缺紙”一事
記者發現,“缺”的多是“專用紙”,大都涉及公民身份、防偽標識,由國家統一調配
而專家認為,問題的根源在于手續煩瑣、銜接不暢,服務意識沒有跟上
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王杰 記者 程時培
這幾日,河南商報關注了鄭州各大醫院出現出生證明“缺紙”的問題。無獨有偶,就在前幾日,北京等地的企業因為“缺紙”而遲遲無法拿到商標注冊證。雖然國家相關部門對此表達了歉意,但其背后的原因,仍引得公眾不斷質疑。
由此,“專用紙”出現在各個機構對外解釋的話語中。什么是專用紙?到底什么樣的部門需要這樣的紙張?
記者調查
近日,河南商報記者走訪了多家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窗口單位,梳理了這些部門證件使用紙張情況。相較而言,大多數部門的紙張印制權已下放到地方。國家統一調配的“專用紙”,涉及公民或企業的防偽信息,多存在于垂直管理部門。
“專用紙”
國家統一印刷調配
出生證明專用紙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2014年初,國家衛計委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比舊版增加了6項防偽技術,分別為黑白水印、光學水印、光變油墨、全息洗鋁定位燙印、微縮文字、彩虹印刷。按規定,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計委統一印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下發至省衛計委、市衛計委,再下發至區里調配。
對此次“缺紙”事件,省衛計委表示,出生醫學證明按季度預留發放,今年第一季度的分配額去年年底就上報并發放到位了。二孩政策放開后,實際出生數量可能會超出預估,才有了這樣的情況。
商標注冊證專用紙
4月7日,有媒體報道商標注冊“半年拿不到一張證”,引起熱議。國家工商總局回應稱,由于采購環節手續煩瑣、部門銜接不暢等問題,導致商標注冊證發放延誤。目前商標注冊證用紙供應已到位,3月28日開始加班加點印制發放,5月底前將前期積壓的商標注冊證全部發放給注冊人。
商標注冊證用紙是需要加防偽的特殊紙張,下屬單位并沒有采購權,由國家工商總局統一采購、印制。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將認真總結教訓,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杜絕此類問題。
護照專用紙
去年3月,河南商報曾調查發現,當時河南全省待辦護照積壓問題嚴重。
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張煜舟說,一般居民普通護照都是由公安部統一印制,然后公安部把印好的空白證件下發到各地公安部門,再由各地添加信息印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普通護照由公安部規定式樣并監制;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由外交部規定式樣并監制。
張煜舟說,護照印制不能也不敢放開,如果由各地去印刷,到時紙張都不統一,海關過不去。對于護照這種國家統一印刷再調配的物件,張煜舟認為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緊張問題。但他同時也表示,在特殊的節點,特別是政策調整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
非“專用紙”
統一制式 各自印制
食鹽零售許可證
相對于商標注冊、居民護照這種國家統一印刷的證件,目前,很多許可證都已經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制作發放。
比如遍布大小商店的食鹽零售許可證。鄭州市鹽業局法制辦一工作人員說,各省的食鹽零售許可證件一般都是由各省鹽務部門根據國家的食鹽管理辦法和各省食鹽管理條例制發、審核、報批和管理。
該工作人員稱,河南省內的食鹽零售許可證,就由河南省鹽務管理局負責制發。各市縣的鹽業單位,一般都是每年向省鹽業部門領取一定數量的許可證。
這名工作人員稱,證件很充裕,沒有遇見短缺的情況。
建筑施工許可證
作為行業審批的一個重要憑證,施工許可目前已經下放至地方,鄭州市建委審批辦的工作人員表示,建筑施工許可證都是由建委進行審批蓋章,并直接發放。
“鄭州的建筑市場肯定是我們熟悉,和出生證明還不一樣。”上述工作人員稱,只要前期審批順利,發放證件很快,要求是統一格式,不會出現缺紙的情況。
職業技術培訓等級證
鄭州市人社局的不少工作人員對“專用紙”還是第一次聽說,在他們行業內,雖然每年發放數以萬計的證件,但還沒出現過證件不夠用的情況。
他們告訴河南商報記者,除了他們自己審批印制的證件外,還有一部分是從省人社廳和養老局領取,但都不是專用紙,印制也不是國家統一調配,所以并沒有出現缺紙的狀況。
“勞動合同是國家有統一格式,但也不是專用紙。”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一般都是自己印制。
利弊分析
統一印制便于管理
但手續煩瑣、銜接不暢
對于被國家一級部門控制的許可,鹽業系統上述工作人員稱,“特許經營證件,一般還涉及防偽問題,如果都能制作,就失去意義了。”
而河南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包括出生證明、護照、發票在內的國家部委統一印制的證件,集中在垂直管理較為嚴格的系統,“計生、注冊、戶籍和稅務都是全國統一的證件,垂直管理比較嚴格,也方便統一管理。”鄭州市社保局一位工作人員稱,像他們這類行業許可,更多的是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轄區情況制證,也用不著國家層面的統一。
不過,國家層面的統一也會帶來銜接上的隱患,此次商標注冊專用紙的不到位,就是因為采購環節手續煩瑣、部門銜接不暢。對此,鄭州市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分析稱,現在一些部門出具各種許可遭遇“缺紙”,其實不是缺紙,而是對特殊節點的政策變化預估不足,導致應對失措。
專家觀點
問題根源在管理和服務
并非要一味下放事權
對于近日出現的辦商標、出生證明等“缺紙”之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呂艷濱和鄭州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專家楊會永教授態度比較一致,都認為這樣的事“不可思議”。
呂艷濱質疑,“采購手續煩瑣,那為什么不留一定的庫存?”他認為,簡政放權進行到今天,依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半年出不了證,這實際上已經違法了。”楊會永教授說,行政許可法有明確的規定,許可證必須在幾天內或者幾十天內發給合法的申請者,“長達幾個月發不出證,早已算違法了,但這種違法較為特殊,只能在內部進行追究。”
楊會永認為,出現這個問題的根源在于手續煩瑣,部門銜接不暢,是相關政府部門管理出現了空檔,以及服務意識沒有跟上。但這不代表由國家一級部門來發放的許可,應該下放到地方去弄。這里涉及中央事權和地方事權的劃分。“其實本屆中央政府執政以來,對許多行政許可進行了清理,能下放的基本已經下放給地方了。但有的許可在相關法律規定里是要求只能以國家的名義來發放的。”“比如商標等,國家工商總局是代表國家全局性進行統一管理的,下放的話,國家害怕地方給弄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