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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和安代表持續多年呼吁制定《反就業歧視法》

2016-03-0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唐學偉、蔣劍報道:“《反就業歧視法》能夠明確哪些行為屬于就業歧視,并分清責任方,認為自己遭遇就業歧視的人可以根據法律進行起訴。”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羅和安教授在經過多年呼吁后,今年把提案的重點放在推動通過《反就業歧視法》草案上。

  這是他近幾年持續關注的問題。2015年“兩會”,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孫曉梅等30余名代表分別提出了制定《反就業歧視法》的議案。

  羅和安介紹說,“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反就業歧視研究組起草的《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推出之后,比較完善和詳細的規則已經制定,讓我更加覺得,今年更是時候推動它通過了。”

  羅和安說,自己在擔任湘潭大學校長期間,接到不少學生的求助,常見的有女生找工作時遭到的性別歧視,和非“211”、“985”畢業不得報考的學歷歧視。

  羅和安說,湘潭大學不是‘211’也不是‘985’,很多時候學生找工作,門檻這一關就跨不過去了。這兩種常見的現象,曾被很多人視為平常,但隨著高學歷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上重要性加大,此類行為被不少女生看做就業歧視。

  羅和安指出,雖然在《勞動法》等法條中,已有對就業歧視的有關規定,但由于不夠詳盡,且責任方區分不清,認為自己遭遇到就業歧視的人很難起訴,法官也難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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