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民增收的“大禮包”
——代表委員解讀政府工作報告
湖南日報記者 劉文韜 張斌 周秩恒
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強化農業基礎支撐,改善農村公共服務,實施脫貧攻堅……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發展現代農業的系列舉措,給促進農民增收帶來了“紅利”。參加全國兩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紛紛點贊,并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土地合作經營,激發發展活力
全國人大代表、長沙市副市長 何寄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強調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圓農民朋友的夢,實際就是全面建成惠及全體農民的小康社會。因此,促進農民增收,關鍵在于要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正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鼓勵開展土地股份合作、聯合或土地托管”,我建議推廣土地合作經營模式,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實施家庭聯產承包制以來,極大激發了農業農村的發展活力,促進了農業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致富了農民,繁榮了農村。但一些客觀存在的矛盾和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在不斷積累和顯現。如農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有人無田”、“有田無人”的現象越來越多;農業生產力提升空間有限;傳統土地流轉中土地分散、穩定性差、風險集中、農民權益難保障等弊端逐漸暴露。
目前,長沙正在推廣土地合作經營模式,即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以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為前提,由村級組織引導,農民自愿、依法、有償以土地承包權入股組建土地合作社,對土地進行統一整合、開發、經營的新型土地經營機制和模式。經過一年多的實踐,這一模式已經展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因此可以通過深入研究積極穩妥加以推廣,并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支持。
筑巢引鳳,打造農村創業洼地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五江輕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 肖安江
站在新起點,我們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因此,實現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小康就顯得十分重要,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成敗。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各項惠民政策和民生項目要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這是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村和貧困地區全面小康的有力舉措。只有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脫貧攻堅,把農村打造成政策洼地、創業洼地,激發人才、技術、資金等社會資源自發主動向貧困地區和農村流動,形成所有社會資源都積極主動去對接農村和貧困地區,尋找機遇,挖掘機遇,創造機遇,搶抓機遇的大眾扶貧局面,就一定能實現精準扶貧和農村小康,進而達到全面小康。
當前,農村貧困地區還缺乏吸引技術人才、管理人才、投資者到農村的動力,存在投資農村的不動產相對城市風險大、基礎設施落后、政策支持乏力、企業融資困難等問題。如現在村鎮企業在銀行貸款融資的門檻很高,在同等條件下,銀行更愿意將資金貸給大中城市的企業,村鎮企業很難從銀行申請到貸款,不少企業被迫通過社會高息借貸來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從而大大影響了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積極性。
為鼓勵和支持更多的資金、技術和人才等生產要素自發流向農村,增強農村貧困地區“造血”功能,政府應當建立有效的結對幫扶推進機制,認真為社會力量開展幫扶做好服務保障,建立和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稅收、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以及吸引各類人才的激勵措施。同時,強化合力攻堅,把政府力量、社會力量、群眾力量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各類資源集中投向貧困村,確保使貧困村脫貧攻堅早日見效、早日出列。此外,強化監督管理,堅決杜絕發生擠占、挪用、貪污結對企業幫扶物款的行為,確保把每一分物款用到貧困群眾身上,把企業幫村的每一個項目建成精品工程,讓群眾滿意和企業“雙滿意”。
補貼要增“甜”,農民更受益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湘潭大學副校長 劉長庚
農業發展得好,國民經濟發展才具備堅強的后盾。這些年,我國實行的農業補貼體系,確實讓廣大農民嘗到了“甜頭”,但還不夠“甜”。因此,農業補貼要持續增“甜”,農民才能更受益。
2015年全國公共財政支農支出已達到1.72萬億,占全國公共財政支出總額的9.81%。從產業增加值來看,近年第一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略低于10%,加上財政支農支出也僅占GDP比重的12%左右。但農業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將近一半,占12%的農業產出難以養好將近一半的全國人口。這是因為,我國農業人口基數大,雖然每年農業補貼很多,但平均到每個農民頭上卻很少,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不到。
對于近年來這種農民“豐產不豐收”的尷尬局面,農業在市場調節失靈的情形下需要政府干預才能發展壯大,尤其要加大財政支農,提高整體農業補貼力度,保證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
種糧直補是我國對農業直接補貼的主要措施,也是保障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手段。在2007年至2014年糧食直補一直為151億元,2015年我國糧食直補卻減少到140.5億,占農業補貼總額比例降低。由于農產品尤其是糧食需求價格彈性小,刺激糧食生產的增加可能造成“谷賤傷農”,農民收入反而很難提高。因此,應逐步實現農民從單一種糧到多種農產品混合經營的轉變,而目前我國農業補貼以種糧補貼居多,生豬、棉花、大豆等農業補貼覆蓋面不廣。
劉長庚建議,要提高整體農業補貼力度,使農業補貼支出平均占農民收入的比重更高。要加大種糧直補力度,逐步上調種糧直補支出。要加大農業結構調整補貼力度,如加大對除糧食以外其他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肉類、蛋類、魚類及奶類等的補貼,對種植大戶、現代化、規模化合作經營組織可重點補貼。要對農產品實行目標價格補貼制度,如對生產成本較高的反季節大棚蔬菜進行價格補貼,對易受病菌感染的家禽類設定合理目標價格補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