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延輝)“立法法修改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全部設區的市賦予地方立法權,這是否會使立法過多過濫,甚至有的地方變成長官意志?”4月13日,針對社會上的這一擔憂,來豫進行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培訓會議授課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表示,新修正的立法法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對地方立法都設立了“防線”,以維護法制統一和權威。
喬曉陽解釋說,第一道防線,“全面賦權、穩步推進”,不是一股腦放開,省一級人大常委會須根據設區的市的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來綜合考慮確定設區的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第二道防線,地方立法權限定在城鄉建設和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事項。第三道防線,“不抵觸原則”,制定地方性法規,不得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第四道防線,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要報省一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才能施行。第五道防線,備案審查制度,地方性法規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地方政府規章要報國務院備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在審查這些規定時,發現有違法情況的將依法予以糾正。
據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省人大將依法賦予鄭州、洛陽之外15個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積極、穩妥、有序推進設區的市地方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