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楚天都市報記者陳軍 實習生朱莎
近日,記者在蘇寧易購、天貓等8家網購平臺體驗“已拆封”商品的退貨過程,結果顯示,8家購物網站6家成功退貨(如小圖),1家失敗(如大圖),另1家因退貨條件苛刻,未能交易。
工商部門也提醒消費者,并非所有拆封商品都能退貨。在相關細則出臺前,網購前先與賣家商量好“能拆到什么程度”。
法律規定
網購商品拆封后也能退
去年3月15日起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不過,在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中,有一個“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的前提。
記者瀏覽幾家知名電商網站售后條款發現,其對于已拆封商品是否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并無明確規定。對于退貨規定,各大電商往往“私人訂制”,甚至“任性”開出不退貨清單。如1號店規定:“若商品能夠保持出售時原狀且配件、贈品(如有)齊全”,可享受無理由退貨,同時也列出了10類不適用退貨的商品,包括食品、奶粉、護理品、內衣等。
網購實踐中,“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的前提條件,成了許多消費者退貨的障礙。今年3月15日起,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升級網購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已拆封”不得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將受到50萬元的處罰。
記者體驗
1家未能退貨 1家交錢退貨
3月15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在天貓、京東、亞馬遜、淘寶、當當、1號店、蘇寧易購以及國美在線等8家購物網站上,隨機選購插線板、內衣等8件商品。收貨后逐一拆開商品包裝,測試“已拆封”能否退貨。
3月18日,記者在亞馬遜上提交退貨申請,次日快遞員上門收貨,第三天網購費用退回。同日,蘇寧易購、國美在線、1號店提交退貨申請后,很方便地辦完各類手續,退貨成功。只是1號店多了一道人工電話審核的程序,當當網以短信方式提示通過審核。天貓上的退貨及退款則更方便。在線提交退貨申請后,記者將洗面奶寄回。不到5分鐘,淘寶發來短信稱由于交易誠信記錄良好,已將購物款墊付。記者查看賬戶發現,78元網購款已到賬。
而京東與淘寶的退貨受阻。記者選購的一箱抽紙,以“包裝拆后感覺紙質不好”為由提出退貨申請(如圖)。京東以包裝已拆開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并關閉了退貨申請;淘寶一家代購品牌運動鞋的網店稱可“七天無理由退貨”,但退貨要額外支付10元退貨費,記者未能完成交易。
業內呼吁
細化“無理由退貨”標準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今年1月曾表示,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執行情況總體向好,但存在一些問題,如什么樣的產品屬于完好,什么產品基于商品的性質不屬于“7天無理由退貨”的范疇。
對于退貨,部分電商表示,快遞包裝盒拆封可以接受退貨,但不接受商品本身的包裝拆了再辦退貨。母嬰用品網店店主黃女士稱,該店銷售的奶粉不可能適用“已拆封可退貨”規定,如果食品退換了,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找誰負責呢?還有一些網絡賣家認為,有一些商品并不適合退貨,比如內衣、耳釘等涉及個人衛生的商品。
業內人士也表示,新規的“已拆封”不宜一刀切,應該明確標準。比如母嬰、食品等涉及個人衛生健康方面的產品,拆封后適不適合退貨就應該區別對待。另外,很多商品的包裝都很復雜,“已拆封”到底能拆到什么程度,應該出臺進一步的細則規定。
3月18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表示,正在制定電商企業落實新《消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指引,進一步明確無理由退貨制度的適用范圍。
工商提醒
網購前弄清楚退貨要求
根據新《消法》規定,部分商品不在“七天無理由退貨”范圍。值得消費者注意的是,“已拆封”商品退貨也要與《消法》相適應,并非所有商品都在退貨之列,網購商品時應對此多加留心。
工商部門提醒,目前對“已拆封”概念尚未細化,“拆封”到底是指產品外包裝還是所有包裝,食品、內衣等物品拆封后是否能退貨,都沒有明確規定。在細則出臺之前,市民網購最好先同賣家就可拆封程度協商一致,并約定好相關退貨要求,如退貨時間、退貨款項、郵資郵費等事項。
此外,消費者最好將雙方協商過程中的電話錄音、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保存下來,在遇到退換貨糾紛時作為維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