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春 特約通訊員 王國鋒 通訊員 王丹濤
本報訊今年春節年貨臨時攤點還讓擺嗎?近段時間汝州市的許多市民關注這個問題。昨日,記者從汝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了解到,為加強春節期間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方便市民購買年貨,確保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新春佳節,按照“疏堵結合、方便群眾、不影響交通”的原則,結合汝州實際,在城區主次干道劃定部分區域,設置年貨臨時銷售點。
1 臨時攤點設置區域
1.城垣南路(北起八團路口,南至天景園,兩側道牙以上,約300米)
2.城垣中路(南起八團路口,北至錦繡賓館,兩側道牙以上,約600米)
3.城垣北路(南起金庚醫院,北至朝陽路口,兩側道牙以上,約800米)
4.朝陽路(民政局婚姻登記所向西至地礦公園南側道牙以上,約250米)、(藍灣門口西至富盈街路口約200米)
5.西環路火車站廣場(北起紅綠燈,南至專業戶街路口,西側道牙以上,約185米)
6.望嵩南路老工業品市場(南起水坑沿路口,北至公交站牌,西側道牙以上,約100米)7.汝州劇院廣場(南起財政局路口,北至公交站牌,兩側道牙以上130米及劇院廣場全部)8.煙廠西側(南起芮乾珠寶,北至公交站牌,東側道牙以上,約80米)
9.廣育路(北起農商銀行,南至體育場門口,兩側道牙以上,約430米)
10.洗耳路(洗耳路丹陽路口至步行街西出口,兩側道牙以上,約100米)
11.市標東北角警亭至老干部活動中心路口環路,道牙以上
12.博雅賓館路口西至世紀華庭南門路口
13.梨園小區門口至西環路口
14.南劉莊(南環路高速引線路口至汝河橋北口,人行道以內)
2 設置原則、標準
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道牙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十字路口禁止設攤。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
各經營攤點不得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允許使用高音喇叭,嚴禁噪音擾民,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攤點經營者要自覺清理并保持攤點周邊環境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禁止存有安全隱患、帶有不健康及賭博欺騙色彩的商品、游戲娛樂活動進入年貨攤點區。
3 臨時攤點設置要求
所有申請臨時攤點的申請人須向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并辦理臨時攤點手續,憑臨時攤點安置證在指定位置守法經營。
攤點的設置時限為2月8日(農歷十二月二十)至3月5日(農歷正月十五),自2015年3月6日(農歷正月十六)起,所有攤點必須全部無條件撤離。
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遵章經營,不得違章占道、搶占地盤、欺行霸市,否則將依法嚴厲處罰。
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南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一律取締并給予嚴厲查處。
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地址:汝州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經營管理科(汝東建材市場A區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