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1月17日訊 11月1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市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管理體制加強市場監管的意見》,要求在年底前對省內各市、縣的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改制。改制後,省級以下工商、質監部門將由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分級管理,而江蘇各市、區的原工商、質監、衛生、食品安全部門將整合出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管理的職能,在今年年底前組建新的“食藥監”。
江南時報記者 呂晶晶
政策解讀:
各級重組食藥監向工商質監“分權”
目前,江蘇對質檢和工商部門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地方政府無權幹涉質檢和工商兩部門的工作。江蘇本次印發的《意見》將省級以下的工商、質監部門劃歸到地方政府管理。也就是說,改制後省轄市的工商、質監部門就成了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市級層面上,江蘇各市將把原市食品安全辦、衛生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部門、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管理職能整合到一起,組建新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統一監管食品藥品,主要負責市場執法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因此這些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執法隊伍,原有執法隊伍的編制和人員會按需要轉移到市轄區,充實一線人手。
市轄區除了原食品安全辦、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還要整合集中此前衛生部門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組建新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等市場監管職責。市轄區接手現有市、區衛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執法)、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相關執法力量後,將在此基礎上組建專門的市場監管執法隊伍。
相比之下,縣(市)一級既可以參照市轄區的做法,也能分別組建市場監管執法隊伍、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隊伍,各省轄市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具體安排。
《意見》要求市、縣(市、區)兩級分別在2014年11月底和2014年年底前完成改革。
專家點評:
建議制定相關問責機制
南京市委黨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認為,從總體上看,江蘇在全省重組食藥監,分級管理工商、質監和食藥監等部門,無疑是和中央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簡政放權的要求遙相應和的。他說:“按以前的做法,市、區級執法有可能重疊,也有可能會有間隙。要么影響效率,要么影響執法的實際結果。現在分層管理,理論上能實現執法的全覆蓋。”
惠天指出,把各項職能下放到基層,甚至建立專門的執法隊伍,很多涉及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的問題就能由基層人員直接處理了。既能減少公文往來,節約時間,又能有效避免推諉扯皮的隱患。
江蘇早在2013年就規范了省級食藥監的職責和人員編制。惠天表示,本輪改革的推行時間雖然緊湊,卻不足為患,很可能接下來還會有細化的部署工作。但既然定了時間,如果到點沒有順利完成改革任務,還需要建立相關的問責機制,才能有效傳遞壓力。
他補充道:“如果市級的執法人員調整後分屬區級,可能需要在心理和工作模式上做些調整,比如分配到基層後需要更加講究辦事速度,對那些原本跟基層相距較遠的工作人員來說,這肯定要有個磨合適應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