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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租房管理办法引争论

2014-09-03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公租房管理办法讨论报道引发各界关注 继续征集意见中

  河南商报联合河南一百度调查显示:47.1%的人同意公租房买卖,52.9%的不同意

  点赞者:买了房住户会有归属感

  拍砖者:公共资源卖给个人不公平

  昨日,河南商报就省住建厅开始内部讨论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征求意见稿一事进行报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专家学者,甚至政府官员都参与了讨论,他们认为商报帮助政府部门征集意见的做法“接地气”、“很靠谱”。

  河南商报记者 郭丁然 邓飞

  调查数据

  超五成人认为没有必要买公租房

  昨日,河南商报联合河南一百度发起了关于河南省公租房管理意见调查投票。

  截至发稿时,调查结果显示52.9%的投票者认为:需要公租房的人就不应该买房,没有钱就继续租,有钱有能力就去买商品房。

  对于公租房管理意见稿雏形内的限制条款,如果出售是否有人会倒卖的调查,结果显示,47.1%的人认为会重蹈经适房覆辙,20.6%的人认为“不会有人倒卖,太麻烦了,小户型收益也有限”,32.3%的人认为只有极少数无房者会倒卖。

  观点争锋

  支持公租房出售

  1.探索租售并举符合国情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允许公租房出售是阶段性的政策。国内公租房房企配建者居多,对于企业来说,5年租期满后,还得卖啊,不然如何收回投资?政府回购公租房,财政压力太大。所以,第一个租期满了之后,应该允许买卖,这也比较符合现实情况。

  2.承租人5年后购买公租房有归属感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实际上,通过租赁和出售等方式的安排,实现对多层次住房保障性对象的住房分配,这样更务实。

  实际操作中,承租满5年后购买公租房,此类住户在原小区会有比较好的归属感。

  3.公租房租售可因城而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表示,在一、二线城市,外来人口较多,住房需求量大,而商品房价格又高,政府应多建公租房,但不允许出售。三、四线城市人口相对较少,房价较低,会出现公租房闲置的情况,可以探索租售并举的措施。河南在探索时应因城而异。

  4.出售公租房应加强监管

  郑州房管系统一内部人士:从经适房的情况看,政策性保障房和商品房只要有价格差,就可能存在寻租空间,应在监管环节加强可操作细则的制定。

  反对公租房出售

  1.公租房是公共资源,出售给个人不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董事长李红云认为,保障房是公共资源,产权出售给个人,这就占用了部分公共资源,造成社会不公。

  2. 公租房只租不卖,可杜绝重蹈经适房覆辙

  有郑州市民表示,当年郑州市的经适房也有一些限制性措施,曾规定经适房满5年且买房人具有完全产权才能上市交易,但后来不知是谁开了头,变成了经适房买房人只要具有房子的完全产权,就可以上市交易。

  这不仅违背了经适房本身的性质和初衷,也影响社会公平,是对那些急需经适房却选不到房子的人的不公。

  郑州公租房房源本来就不多,城市在扩大,来郑州务工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会需要更多的公租房。每卖掉一套公租房,租房者就少了一个机会。有能力买房就去买商品房,把公租房让给那些需要公租房的人。

  3.租住者购买公租房不划算

  “对于公租房,其实租比买划算。”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小陈给记者打来电话说。

  他给河南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60平方米的公租房为例,每月房租按10元一平方米计算,每月房租600元。按郑州目前商品住宅房价7000元一平方米来算,如果公租房可以买卖,一平方米5600元(不低于市场价80%),一套公租房总价就要336000元。这笔购房费用用于租房可以租46年还多。

  新闻背景

  郑州曾规定,政府产权的公租房禁止买卖,企业开发的未定

  关于公租房可租可售的探索,在2011年,郑州就曾出台《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其中规定, 郑州市三环以内配建的公租房,将由政府组织回购后作为永久性公租房;三环以外的,开发企业实施经营5年后,可由政府按回购价格优先实施回购,或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

  2013年,经适房退出后,“三房合一”的思路提了出来,开始提出公租房“租售并举”,即三环外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公租房,可以有选择性地面向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保障对象实施供应,5年之后开发商可租可售。

  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这种探索至今还没有实质性结果,政府产权的公租房目前不准出售,由企业经营管理的公租房5年以后怎么上市,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

  他山之石

  新加坡85%公民住组屋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始于1960年。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当时提出,要实现新加坡人“居者有其屋”。

  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组屋;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放宽到3500新元。这基本上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家庭能够得到廉价的组屋。

  截至2008年,85%的新加坡公民住进了政府建造的“政府组屋”。其中,93%的居民拥有其房屋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是向政府廉价租赁。另外15%的高收入公民住的是购买的高档商品房。

  继续征集建议

  省住建厅官员表示,对于公租房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需要听取各阶层的建议、吸收大家的智慧。如果您对公租房制度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继续反馈。记者联系方式:邓飞 13838064903 郭丁然15516151902 。或加入讨论群QQ:377961381,或扫描记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加入讨论。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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