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河南 > 地市简讯

10月起新农合大病保险可即时结报

2014-08-27
来源:大河报

  □特约通讯员王国锋通讯员李许要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汝州市卫生局了解到,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豫政办〔2014〕109号)文件要求,该市在今年10月1日起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8月25日上午,汝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洪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徐洪波介绍,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补偿标准。2014年度,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的封顶线为30万元。全省统一结算平台,在省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增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理功能,实现各地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对接。省内住院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出院时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对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的参合患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补偿的一站式结算服务。

  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蒋璐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