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十起典型案例。
一、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朝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4年5月26日,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朝阳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情况下,为其儿子王坤操办婚宴,邀请村镇干部和亲戚朋友共16桌,共收取礼金5000元人民币。2014年7月9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给予王朝阳党内警告处分。
二、定安县龙河镇党委书记许声耀等违规公款发放月饼问题。2013年中秋节期间,定安县龙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许声耀向龙河镇镇长王正山提议购买月饼发放给镇政府干部职工,王正山同意后,许声耀交代镇政府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镇干部职工,共花费5200元。2014年7月14日,定安县纪委分别给予许声耀、王正山党内警告处分。
三、澄迈县永发中学校长颜晓霞违规公款发放月饼问题。2013年9月,澄迈县永发中学校长颜晓霞主持召开校班子会议决定以购买水壶的名义公款购买发放月饼。9月18日,永发中学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教职工,共花费8300元。2014年7月30日,澄迈县纪委给予颜晓霞党内警告处分。
四、白沙黎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罗后富违规公款制作发放台历问题。2013年底,罗后富在未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讨论情况下,擅自以“宣传泡沫板和预防接种知识读本”名义联系印制台历3000本,发放给全县各卫生院,花费公款56000元。2014年7月7日,白沙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罗后富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五、东方市板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孙家平违规吃拿卡要问题。2011年至2013年,孙家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核入党对象考察材料、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工作中,借机吃拿卡要,接受入党对象吃请,收受入党对象财物共计1600元。2014年7月16日,东方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孙家平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六、三亚市吉阳镇榆红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少强(周强)上班时间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6月9日(星期一)15时50分许,三亚市红沙边防派出所在某饭店内发现周少强(常用名及曾用名:周强)等四人在打麻将赌博,民警当场扣押赌资合计人民币27400元。2014年6月10日,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对周少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2014年6月30日,吉阳镇委给予周少强(周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七、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工作人员曾维国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自2014年5月12日起,曾维国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不到单位上班。截止6月18日,已累计旷工达28天。2014年6月27日,儋州市地方税务局给予曾维国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其立刻回单位上班。
八、海口市美兰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邓保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陈邓保工作散漫,且上班时间经常存在擅自脱离岗位、与他人在外喝茶聊天的情况,严重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7月18日,海口市美兰区监察局给予陈邓保行政记过处分。
九、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罗亚忠等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4月10日,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小学586名师生乘坐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队的旅游大巴车春游,途中车辆侧翻,造成8名小学生当场死亡,3人重伤,29人轻微伤和634.4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对海航休闲车队实施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4年7月1日,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罗亚忠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徐加銮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科副科长吴钟龙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十、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庄平违反廉洁自律问题。2012年春节期间,庄平收受宏业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8800元拜年礼金。2014年7月7日,白沙纪委给予庄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7月16日,白沙监察局给予庄平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其正科级待遇,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记者张谯星实习生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