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14日从省卫计委对省政协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持续充实食品监测力量,截至今年,食品安全监测点覆盖范围已扩大至全省县(区)总数的大约76%,覆盖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网络基本建立。
省政协委员朱颖恒在今年省“两会”上提交的提案指出,虽然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测风险架构初步建成,但是监测实验室与监测点还是偏少,仍然无法全面督查庞大的食品市场,更无法扩大监测范围与增加抽样调查。对此,省卫计委近日在答复中透露,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省每年监测样品数不断增加,监测范围不断扩大。从2010年的7个市14个县21个监测点,到2013年在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的74个县设立了122个监测点,监测点数量覆盖占全省县(区)总数的58.7%(74/126)。同时,2013年监测样品数达12899份,位列全国第一。为了进一步充实监测力量,2014年进一步扩点,监测点数量覆盖全省县(区)总数的大约76%,并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开展,基本建立了覆盖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网络。其中,省级11家、地市级22家、县级120家。
此外,省卫计委表示,近年来,我省监测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品种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2010年,对全省28类43种5986份食品样品中102种化学污染物和10种生物污染物项目进行了监测;至2013年,扩大到对全省36类106种12899份样品中159种化学污染物和16种生物污染物项目进行监测,监测环节基本从农田覆盖到餐桌。
针对提案提及目前监测点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监测功能不能渗透到位置较远和人口较少等食品源头集中地区等问题,省卫计委表示,未来逐步将监测资源重点向偏远地区及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监测点硬件配备,加强国家参比实验室建设,加强区域技术中心技术能力培育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省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同时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等重要科学机制和数据信息应用于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服务于监管,逐步争取将风险监测结果纳入政府部门监管效率和效能的指标体系。(骆骁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