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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办回应“1/10加分者在漯河高中”事件

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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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我省享受国家二级运动员加分的考生共738人,漯河高中74人,占了1/10,全省文科第一名齐某也在其中。

  加分

  文科第一名确是本人参加测试

  省招办表示,我省对等级运动员的测试执行的是教育部制定的测试标准。

  测试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主考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整个测试过程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并全程录像。

  据介绍,2013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1054人,经过专项测试合格的864人,占81.9﹪;2014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978人,经过专项测试合格的738人,占75.4﹪。

  “今年,漯河高中等级运动员资格审查通过88人,测试合格74人,包括田径5人、篮球12人、排球14人、乒乓球2人、武术41人,不合格14人。经审看考生齐华瑞的测试录像资料,确定为考生本人参加测试并测试合格。”省招办一负责人说。

  处罚

  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严格按教育部普通高招规定等有关政策执行高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高考加分政策。

  其中,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的等级证书,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

  网上申报考生名单,要经考生所在学校张榜公示至少一周。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比赛项目、获得运动员等级。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此前,省招办已将测试合格国家二级运动员名单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招办表示,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当年考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对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公示中发现或接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建议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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