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扶持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
《通知》从提升能力、开发岗位、创业扶持、公共服务4个方面入手,明确了“见习可获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补贴”“乡镇每年提供300个岗位,政府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等15条扶持措施。
为了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知》规定,对毕业后到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由市财政按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代偿学费。(记者李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