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出台
我市五类人群纳入贫困毕业生范围
5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市就业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暑假实习、就业见习到定向培养,一系列利好政策,旨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强化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纳入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具体范围是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贫困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出台专项文件,帮他们找工作。《通知》出台了15条政策措施,分别从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创业扶持、优化公共服务等4方面,对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所需进行了系统设计。
按照往年比例测算,今年,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可能有2700人,伴随扶持政策出台,这部分学子将从中受益。
我市出台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
基层就业满3年可代偿学费
在出台的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中,对贫困毕业生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市就业局了解到,我市将从提升能力、开发岗位、创业扶持、公共服务4个方面入手,依托15条政策,为贫困高校毕业生提供约3500个岗位,帮助其就业创业。
其中,提供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企业岗位,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成为3大创新举措。
见习可获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补贴
其实毕业生普遍存在的一个短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通知》里明确,组织在校贫困大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由实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实习补助。
而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高校贫困毕业生,还可到市内单位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市财政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800元的见习补贴。
其实,在高中阶段,贫困学子就可未雨绸缪。根据政策,我市每年从全市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乡镇每年拿300个岗位
政府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
有了工作经验,要想找到满意工作,还得有充足岗位。本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在开发就业岗位上新增了两大措施。
《通知》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每年末提供300个岗位招聘该地区及相邻区县的高校贫困毕业生。
市人社局还将组织各类企业每年末提供约1200个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市财政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此外还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供贫困毕业生选择。在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提供2000个岗位,托底过渡性安置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
除了拓宽就业渠道,通知还在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自主创业上给予了扶持,比如财税扶持和场租水电费补贴,对创办微型企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提供实施金融扶持,优先实施产业引导以及政府优先采购。
到基层就业满3年财政代偿学费
除了以上优惠政策,政府还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程帮扶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
为鼓励自主就业,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了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由市财政按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代偿学费。记者 李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