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旅游者提供更多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上海将旅游调解与司法诉讼方式有机结合,28日旅游纠纷调解中心、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在上海市旅游集散中心开始运转,旅游质监机构调解员、律师、法官等一地办案,受理、调解、诉讼“一站式”服务,受到游客好评。
记者从上海市旅游局获悉,截至12月25日,2013年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受理书面旅游投诉案件已达893件,比2012年全年受理的案件还多148件。
随着近年来旅游人次的爆发式增长,旅游纠纷逐渐演变为高发的民间纠纷。上海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表示,旅游纠纷发生地点异地化、涉案价值小额化、涉及关系复杂化以及纠纷主体群体化的特点,对旅游纠纷解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上海率先健全旅游维权机制的创新实践,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旅游局达成三方面共识:
一是在机构设置方面,人民法院在条件成熟的区县设立旅游纠纷审判专项合议庭,在旅游质监机构或区、县旅游局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上海市旅游局在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旅游纠纷调解工作室。
二是在纠纷处理方面,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旅游纠纷案件,可以经当事人同意后,将争议委托、委派旅游质监机构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旅游局推荐的专家、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调解。经旅游质监机构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旅游质监机构调解人员,经市旅游局推荐和人民法院审查并认可,可以作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
据悉,上海市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将首先在徐汇区、杨浦区开展试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