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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規定未滿12周歲不得坐副駕位

2013-12-30
来源:新华网

  上海近日立法規定,從明年3月1日起,未滿12周歲不得坐副駕駛位置,4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家庭乘用車需使用安全坐椅。率先在法規中明確兒童乘車安全的規定,能否真正落實到大眾的實際行動中,顯著提升全社會兒童交通安全意識,人們充滿期待。

  兒童乘車不安全習慣普遍存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今年1月發布《2012-2013中國汽車社會藍皮書》稱,我國每年超過1.85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於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是歐洲的2.5倍、美國的2.6倍。交通事故已成為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一死因。

  同時,藍皮書中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75.66%的汽車內沒有安裝兒童安全坐椅;39.95%的家長曾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而43.12%的家長選擇在乘車時懷抱兒童。忽視未成年人安全的各類不良乘車習慣在中國家庭普遍存在。

  記者日前在上海一家幼兒園門口隨機查看了5輛接送孩子的私家車,其中僅2輛安裝了兒童安全坐椅。手抱孩子坐在副駕駛位上的謝女士說,孩子天性愛動,把孩子“綁”在安全坐椅上,他肯定很不舒服也不樂意。“回家只有十分鍾路程,又開得慢,我抱得緊點就不會有事。”

  張先生的車中安裝了安全坐椅,但他表示,只有在周末一家人出去玩、走快速路時才讓孩子坐上去,平時在城裏經常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也方便自己照顧。

  還有一些受訪家長表示,孩子已養成了系安全帶的習慣,自己開車也非常小心,不會有多少危險。

  全球兒童安全組織中國區首席代表崔民彥介紹說,中國雖是兒童安全坐椅生產大國,但至今仍是消費小國。2012年我國兒童安全坐椅國內外總銷量約為1000萬個,而國內銷量僅占5%。在國家標准上,崔民彥表示,歐洲、北美、日本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頒布兒童乘車安全的相關法規和兒童安全坐椅標准,美國兒童乘車約束系統的裝備率在1995年就已達到90%左右。

  重重誤區埋下安全隱患

  諸多兒童乘車不良習慣的出現,根源還在於認識上的重重誤區。一項對上海浦東、松江等區縣1010名3至7歲兒童家長進行的乘車安全知識現狀調查發現,52.1%的家長認為前排安全氣囊對兒童有保護作用。此外,認為抱著孩子坐在前排、車速較慢就不會出事,覺得安全坐椅使用太麻煩或太貴等想法也非常普遍。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表示,目前安全氣囊和安全帶都是以成人坐姿身高設置的,一旦正面撞擊觸發安全氣囊,會對兒童頭面部和頸部造成重創,安全帶也存在勒住孩子導致嚴重傷害的巨大風險。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實驗數據顯示,當轎車以每小時48公裏的速度行駛時,碰撞的瞬間將使7公斤重的嬰兒像一個300公斤的重物沖向前擋風玻璃,大人根本無法抱住。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當轎車發生碰撞時,兒童安全坐椅能使嬰兒的死亡率降低71%,一個坐在後排兒童安全坐椅上的孩子比沒有防護的孩子在事故中安全脫險的機會高出96%。

  記者從醫療機構獲悉,因種種誤區加劇兒童在交通事故中傷亡概率的事件屢有發生。上海新華醫院急診科主任潘曙明介紹了兩起在滬發生的事故,一起是媽媽送孩子上幼兒園,正在吃早飯的孩子手中的雞蛋滑落,媽媽稍一扭頭汽車撞在樹上,雖然時速不到25公裏,但孩子還是撞擊擋風玻璃身亡。另一起事故中,爺爺抱著孫子坐在前排,兩輛車速都並不快的轎車相撞後,孫子當場飛出車廂死亡,這位爺爺事後在新華醫院搶救,蘇醒後第一句話就問:“我的孫子呢?”

  “帶孩子乘車,要記住後排中間是最安全的位置,4周歲以下務必使用安全坐椅固定。”潘曙明表示。

  新法重在教育公眾

  根據上海市最新表決修改的《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明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坐椅。

  記者發現,作為率先立法對4周歲以下兒童乘車安全做出規范的城市,上海並沒有在法規中規定違反這一條款的法律責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沒有具體的罰則,確實可能‘剛性’不足,但是立法規定已經提供了執法依據,對違反條例的行為應以說服教育和糾正為主。”

  上海徐彙區交警支隊民警董紹劍告訴記者,在日常執勤時,交警已開始有意識地對不安全的兒童乘車方式提出警示,尤其是在城市快速路上發現危險乘車行為時,會當即要求監護人改正。“今後對這方面的幹預一定還會增強。”

  上海此次修法引發輿論強烈關注,絕大多數網友表示支持,並希望盡快全國推廣,但也有人擔憂,法律缺乏強制性約束、汽車4S店缺乏安全坐椅配套服務、安全坐椅價格不菲等都會為規定執行帶來障礙。

  崔民彥表示:“各國此類法規的實施都有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隨著公眾安全意識的提高,倡導性規定可逐步過渡到強制性規定。在適用范圍上,也可將出租車、公共交通工具等逐漸涵蓋進來。”據悉,《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兩項國家標准已於2012年正式實施,其中明確銷售的新車必須配備兒童安全坐椅固定接口裝置。崔民彥建議,機動車及安全坐椅生產銷售商應積極參與宣傳兒童安全乘車知識,提高兒童安全坐椅的知曉率和使用率。

  “立法本身就是最好的宣傳教育,全社會的安全意識提高了,兒童乘車傷害的發生率降低了,就是法律最好的作用。”潘曙明說。(完)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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