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反黑組警員疑2018年與黑幫設局,要求賭場負責人安排一場「假賭檔」讓警方掃蕩,遭安插在賭場工作的臥底警員揭發。該名負責人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日(2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個月。
法官勞潔儀判刑時指,被告陳少寶(40歲)在本案的角色並非不重要,他負責安排人假扮賭客,又搬走賭檔內其中兩台機器,可見他是計劃執行者,缺少他的參與便不能成事。被告雖然沒有收取報酬,搬走兩台機器亦並不構成重大影響,但事件無疑會削弱大眾對法治的信心,並對法治造成衝擊,故判囚是無可避免。
考慮到案情及被告的角色,勞官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雖然他去年11月一度潛逃,但最終未有致導案件延誤,被捕後亦已被取消擔保,故勞官認為仍可給予被告全數的認罪刑期扣減,終判他即將入獄8個月。
案情指,警方2016年12月展開臥底行動滲入黑幫。該臥底警員在2018年1月被黑幫委派至荃灣一個非法賭場工作,被告是該賭場的負責人。隨後4名反黑組警員到場查詢,被告吩咐臥底警員搬走賭場內的釣魚機、入錢機及閉路電視,又著他聯絡「反黑南哥」,並透露警方會在指定日期突擊搜查,讓他與4名「戲子」賭客屆時讓警方拘捕。事件終被揭發,4名警員連同被告一併被捕。
據了解,4名警員分別為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張子健(28歲),控罪指,他們被控於2018年5月2日至7月10日,在香港連同王偉軍(菜仔)及一名稱為「Eddy」的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協調和安排於同年6月22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68號德豐工業中心1座25樓一個單位,執行事先布局的掃蕩行動。(頂圖由左至右分別為:傅裕文、賴福康,趙廣林及張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