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顏安生
近年來,內地股票市場的發行制度改革,一直聚焦於核准制向註冊制轉變,早於2016年3月1日國務院對註冊制改革的授權就已經開始。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目標就是借鑒國際資本市場通行的做法,實現IPO的完全市場化。2020年6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5個辦法。證監會、深交所等部門同時發布相關配套規則。由此中國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拉開序幕。
2020年8月24日,首批18家創業板註冊制企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體鳴鐘上市,標誌着中國創新資本市場板塊開啟註冊制的新變革,也意味着註冊制試點在滬深交易所成功展開。註冊制的一大亮點是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發行上市條件,支持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企業上市,並將發行上市等審核權下移至交易所,讓企業上市申報周期縮短,發行效率大幅提高。有評論指,內地股市從此邁入了註冊制新時代。
從理論上講,不僅中小板市場,而且主機板市場也推行註冊制改革,意味着中國資本市場真正完成了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有鑒於此,註冊制改革是當前中國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改革,因此,此次深圳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只是中國資本市場上市制度市場化改革的第一步,註冊制改革還要從深圳創業板這塊「試驗田」推向滬深主機板整個市場。可見,深圳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承擔着一個重要任務,就是為整個A股市場註冊制改革探索道路積累經驗,深圳創業板首輪註冊制實施之後,將會向全市場來推廣註冊制。
註冊制減少上市門檻
回顧歷史,2009年10月30日,創業板在改革開放前沿深圳破繭而出,首批28家公司集體掛牌,從此,創業板成為中國利用資本市場扶植創新創業企業的重要制度設計。到如今,創業板已集結了超過800家上市公司,超過九成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超過八成企業擁有自主研發核心能力。可以說,創業板為中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了有力支援。
然而,在深圳創業板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必須看到,深圳創業板的市場化水準仍然進一步提高,目前深圳創業板市場的上市規則仍然是核准制,亦即上市審核權仍然掌握在證監會手中,門檻過高,要求太嚴,而且不接地氣,不能真正幫助到那些新興的有巨大成長潛力的創新創業新貴企業。而對照國際資本市場的通常做法來看,證券交易所直接把關上市審核權,同時,證券監管部門主要注重企業上市後的過程監管,這些市場化的做法,不僅整個A股主機板市場做不到,創業板市場也沒有做到,顯然需要進行制度上的改革。
雖然2019年中國科創板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面世並實施了註冊制度,但由於上海科創板成立時間短,上市公司數量少,因而,上海科創板實行註冊制,還只具有象徵意義,而深圳創業板通過改革完成,從核准制上市到註冊制上市的華麗轉身,則從實質上表明,A股市場正在向全面市場化改革方向挺進。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將更好推動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能夠讓創業企業插上資本的翅膀。
由於整個A股市場尚未對「同股不同權」企業提供上市的通道,因此,內地資本市場已經顯現出了不能夠適應新經濟形勢的問題。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之下,越來越多的創新創業型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這些新類企業雖然不乏高成長性蘊含巨大潛力者,但由於不符合以往的上市規則條件,一直被股市拒之門外,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及新上市規則的出台,則為各種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提供了出路。由於創業板提供了新的上市環境,可以預期,一批具有巨大發展潛力,但暫時尚未盈利的科創企業,以及那些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可以通過上市籌措資金,從而實現跨越式發展。這對中國科技產業發展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