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提18項披露權益制度建議

2019-11-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智榮報道:金融發展局昨日發表題為《《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披露權益修訂建議》的報告,除了探討有關披露權益要求的挑戰及複雜性,亦提出多項改善香港披露權益制度的相關建議。

  李律仁:助投資者作有根據決定

  金發局曾於2014年12月刊發有關披露權益制度的報告,今次報告乃同一議題的延伸,旨在改善披露權益制度,以使業界不致動輒面對因技術性犯規而誤墮法網的風險。

  金發局主席李律仁表示,全球大部分金融中心的監管機構都致力在保障投資者與迎合高效、透明市場的持續需要之間取得平衡,而此舉往往充滿挑戰。他續稱,充足且及時的披露,有助投資者作有根據的投資決定,而研究及解決繁瑣且複雜的權益披露,就正是金發局希望達到的。

  為了長期更有效的監管,報告提出共18項建議,期望改善披露權益制度的同時,亦不削弱市場透明度。建議涉及包括預託證券、集體投資計劃、擔保受託人業務、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豁免、全球託管、有限責任合夥企業,以及衍生工具等範疇。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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