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杜林、宋璟報道:9月12日,記者從江蘇省台辦獲悉,《關於深化蘇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實施意見》正式公布實施。
據了解,「76條實施意見」包括積極支持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拓展蘇台兩地人才交流與合作,深化蘇台兩地社會文化交融,為台胞來江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等四部分,共76條具體舉措。
記者注意到,在支持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方面,台資企業在投資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等15個重點領域方面享受與江蘇省企業同等待遇。台資企業可同等享受江蘇省、市出台的各項產業扶持政策,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招標。鼓勵台資企業持續擴大在江蘇投資,對於台商從台資企業獲得的利潤再投資,符合條件的項目,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
此次「76條實施意見」提出,支持台資企業在江蘇省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同時,「76條實施意見」鼓勵支持台企在大陸上市上板,通過「台商走電商」拓展內需市場,加強各類涉台經貿平台和載體尤其是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和淮安台資企業產業轉移集聚服務示範區建設,定期舉辦江蘇省「紫峰獎」(台資企業)評選活動,對台商反映的突出問題提供「直通車」服務。
台生可應聘事業單位
在台胞到江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方面,「76條實施意見」對教育、購房、入住賓館、辦理社保等作出明確規定,鼓勵江蘇高校逐步增加招收台生數量,並可申報各類獎助學金,台灣青年創業基地獲省級認定的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取得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台灣地區學生、取得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台灣地區居民及符合招聘條件的台灣地區學生,可以通過公開招聘應聘到江蘇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