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兴安
主持人包兴安:个税法修订引发了社会各界持续热议。此次个税法修订拟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此举将有利于减轻个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及其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甚至稳定经济增长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6月19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按照上一次惯例,人大常委会一般审议两次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两个月后还得审议一次,今年应该能够审议完毕。”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今年实施可能性大。
张连起介绍,2011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4月20日初审,6月30日二审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报全国人大审议,还要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按照税收立法原则,今年全国两会已经明确个税改革方向和全社会高度期盼,预期今年年底前应该完成审议,最快今年实施,最晚明年开始实施。
当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具体来看,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六大方面:
一是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二是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三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税率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四是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草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刘昆说,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五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六是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此外,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草案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健全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