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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會不會上訴?

2017-09-05
来源:香港商报

  學研社研究員  陳凱文

  隨着梁頌恆和游蕙禎終極上訴失敗,政府將要舉行一場補選,以此填補議席的空缺。另一方面,同樣因宣誓問題而被法院DQ的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四人是否決定上訴,亦有機會影響未來的補選安排。用「有機會」一詞,是因為根據現行《立法會條例》第36(1)(a)條,只要立法會秘書刊憲宣布議席出現空缺,選管會便可安排補選,而立法會已早於8月2日刊憲,宣布本屬4人的議席,已因高院原訟庭的裁決而懸空。

  上訴與否或影響補選

  換句話說,純粹從法理上來說,政府現在已可舉行補選,同時選出六個議席,而無須等待四人是否決定申請上訴,又或者他們的上訴是否申請成功。當然從實際上來說,若不等待四人的上訴,法院最后判四人上訴得直,便會出現需否推翻補選結果,把議席還給四人的問題。我們因此有理由相信,政府不會在四人未決定是否上訴之時,或者上訴未有結果前,便去搶閘舉行補選。

  還有一個值得要注意的地方,是特首林鄭月娥一再重申,政府在補選問題上,會「按照法例舉行」。根據現行《立法會條例》第36條,條例只規定了政府「不得在立法會現屆任期結束前的4個月內舉行」,而沒有議席出缺后需要舉行補選的硬性時限規定。換句話說,即使四人決定上訴,純粹從法理上而言,政府仍可等到他們終極上訴失敗,才將補選一併舉行的。

  當然,四人若是全部決定上訴的話,補選亦極有可能分開來搞。有些人就認為,四人是否上訴,是補選會否一并舉行的關鍵。其實,從梁游上訴被駁回,以及上訴庭和終審庭的判詞來看,法院已明確地承認了人大釋法的法律效力,四人申請上訴成功的幾會率似乎不大。因此,未來的補選安排,似乎成了他們考慮是否上訴的唯一因素。

  劉小麗或不願自掏荷包

  畢竟,劉小麗和游蕙禎當日同是在九龍西當選,長毛跟梁頌恆則是在新界東當選,假如他們二人放弃上訴,九西和新東的補選便有可能改用比例代表制。根據過往選舉的6:4黃金定律,建制派很可能因此而取得一席。反之,姚松炎和羅冠聰不論是否上訴,他們的補選都只會沿用簡單多數制,「泛民」未必會因此而喪失議席。另一方面,羅冠聰已因「雙學三人」案被囚8個月,喪失了參選資格,自然再無上訴的必要。

  據傳聞報道,法援已經批准了長毛的上訴申請,意味着他會申請上訴的機會最大。至於劉小麗是否決定上訴,便成了影響選情的最重要關鍵。從「泛民」的整體政治利益來說,劉小麗自然應該上訴,但是她現在仍是猶豫不決,顯然是源於她擁有多項物業和大學講師收入,使她不能像長毛一樣,有申請法援的資格,而她又不願自掏荷包打官司。

  說到這里忽然發現,網民將劉小麗稱作「小麗老千」,似乎所言非虛。有些人明明自己身家不少,卻要叫人家捐錢幫自己打官司。平日口號說得很動聽,到了關鍵時刻,卻打起自己的小算盤。「時窮節乃見」,便是這個意思。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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