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納港初中課程
作者:容雍
教育局公布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引入15小時的「憲法與《基本法》」單元,同時制訂了新的「學與教資源」供學校參考。這個安排十分切合學生需要,他們的確有需要認識憲法與《基本法》,從而對香港的處境以及兩地關系有更深入的了解。
學生需要認識基本法
今年是回歸20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在紀念《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中發表講話,當中充分肯定了過往20年《基本法》在香港的成功實施,使香港保持原有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然而,在總結《基本法》的實踐經驗時,他也指出,近年香港有人鼓吹「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甚至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回事,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這根本上就是出於對《基本法》的漠視,對「一國兩制」的曲解,只知談「兩制」,而刻意淡化「一國」的重要。
如果青少年不在求學時期打好底子,充分認識《基本法》,很容易受人煽動,對「一國兩制」有誤解。在學校加強《基本法》教育,乃是應有之義。有鑑於此,張德江在講話中,也提出要加強《基本法》的宣傳教育,維護《基本法》的權威。
教師的引導很重要
不過,在引導學生認識《基本法》時,并不是課時多、節數多就可以的,必須重視教學的質素,真正讓學生客觀全面地認識《基本法》。這樣,教師怎樣理解《基本法》就變得很重要,必須先讓教師對《基本法》有正確的理解,才能對學生發揮正面影響。
其實,《基本法》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天接觸的時事,每每都牽涉《基本法》,比如說,去年游、梁立法會宣誓風波,導致人大釋法,當中就涉及《基本法》有關條文,人大釋法的權力也是《基本法》所賦予的。還有關於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基本法》也有條文。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對於這些,輿論怎樣評價,教師又如何理解,就會影響到在課堂上如何講解《基本法》,從而影響學生對《基本法》的認識。
現時的學與教資源固然有特定的內容,解釋中央與特區的關系,例如有短片將中央比喻為校長,特區政府比喻為班主任,稱「校長授權班主任自行管理班務」,方便學生理解。不過,如何詮釋、如何引導學生,關鍵還在任教的教師。教師對於《基本法》的認識,也受社會環境影響,現時政治化的氛圍,任何議題都可產生分歧,教師處身其中,會受個人的政治立場左右,而對《基本法》有不同的理解。就是對於上述短片,也會出現不同的意見。由此可見,這個「憲法與《基本法》」單元,縱使教材一樣,也可教出不同的學生來。始終,在社會上凝聚共識,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有一致的理解,是最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