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愛國者治港原則具針對性

2017-06-03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何子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發表講話,強調依照香港《基本法》產生的特區管治團隊,必須由尊重中華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愛國者組成,而中央對此負有監督責任。張德江重申愛港者原則,并非只是一般的重申鄧小平先生的「愛國者」定義,而是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尤其是針對當前「本土自決」以至「港獨」的歪風。在回歸20周年的重要日子重提愛國者治港原則,無疑具有深遠意義。

  基本法保障愛國者治港

  張德江在講話中指出,香港要始終堅持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他說,香港《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導」或「司法主導」,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在「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下,行政長官自然是整個體制的重中之重,而其問責團隊同樣極為關鍵,直接關系政府的施政及運作,更攸關管治權誰屬的問題。

  委員長重申愛國者治港原則,并重提愛港者的要求,明確表明特區政府用人理應唯才是舉,但所用之人也必須擁護「一國兩制」、認同中央的憲制權力,在大是大非上堅守底線。如果一些政治人物連這樣基本的政治要求都達不到,甚至并非真心擁護香港回歸、拒絕認同中央的憲制權力,這樣的人又有什麼資格加入特區團隊?任由這些人出任問責崗位,只會對「一國兩制」的事業造成傷害,對香港帶來災害。委員長的講話對於特區用人樹立了明確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中央不但樹立了用人的要求,更表明會行使監察權。委員長提出中央對特區法定公職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是否效忠國家和特區,負有監督責任。表明中央對特區用人有審批權,也有監察權。事實上,《基本法》列明中央對主要官員有任命權,但這個任命權不單在於任命,更在於之后的監察。由於主要官員都是中央任命,中央也有責任監察其表現,如果發現有人做出了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的事、損害「一國兩制」,中央就有權有責作出處理。這樣,中央的監察權才算得到體現。

  中央不能什麼都不管

  張德江在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發表的講話,進一步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制度化、細化中央的權力,也將強化對特區政府的監督、指導,顯然是針對近年出現的一些新形勢而來。近年一些人以所謂「高度自治」為名,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等分裂國家的言行,但對於這些危害國家和國家安全的言行,一些公職人員卻置若罔聞,一些反對派人士更推波助瀾,變相助長了歪風。中央現在重申憲制原則,就是要反擊這些歪風邪說,并且從制度上確保愛國者治港,這也是為了香港利益著想。

  正如鄧小平先生說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顯然,現在正是北京要行使權力過問的時候。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